您好,欢迎进入北京北起双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官网!

北京北起双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

13811286598

新闻中心

联系我们

北京北起双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经理
400:400-069-0727
座机:010-69734313
手机:13811286598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131号

关于电动葫芦的质量标准
来源:www.dyhulu.com发布时间:2020-07-09浏览次数:

电动葫芦是一种起重和行走组合的起重设备,具有结构紧凑、自重轻、体积小、操作方便等特点。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对质量的要求是极高的,具体质量标准如下:

1、采用的设备及器材,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设备铭牌。

2、包装完整,密封件密封应良好。

3、开箱清点检查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,附件备件应齐全。

4、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,外观检查应无损坏变形锈蚀。

5、软电缆的吊索和自由悬滑线的安装应符合要求。

6、终端固定装置和拉紧装置的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,其拉力应大于滑线或吊索的拉力。

7、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小于或等于25m时,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0.2m。

8、滑接线或吊索拉紧时的弛度,应根据材料规格和安装环节温度选定,滑接线的弛度偏差不应大于20mm。

9、悬挂装置的电缆头应与软电缆可靠固定,电缆头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m。

10、起重机上的培训除弱电系统外,均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多股电线或电缆,多股电线截面积不得小于2.5㎡。多股电缆截面积不得小于1.5㎡。